背信罪總曾在解僱員工中,要如何遏止企業受到損害│About Us

當您反對將三週的時間表拖延時,他發表了最後的評論:
時間表是您的責任,您將必須找到某種彌補多餘時間的方法。

你能做什麼?為五個可交付成果中的每一個增加兩個星期將使您的項目延長十個星期,並且無法挽回時間並仍然交付高質量的產品,同時保持團隊的健全性。您的答案:發出建設性的範圍變更。

在此上下文中,「建設性」是一個法律術語。非正式地,它的意思是「事實並非如此,但出於法律的目的,我們將假設是這樣。」 一個更正式的定義是「存在的,不是事實,而是由於法律的實施。由於背信罪規則或政策對待它的方式而具有某種特徵,而不是它的實際特徵。」



有關建設性形式的使用,最著名的背信罪例子可能是建設性解僱。如果我想除掉一名員工,但是我沒有理由解僱他,我可能會把他改去工作時間不理想的工作,給他額外的責任,將他分配給我知道他討厭的任務,或者讓他受僱討厭他的主管。如果我成功地完成了他繁重的工作以致他辭職,那將是理想的選擇:我擺脫了他,甚至不必支付遣散費。

但是,如果他諮詢就業律師,我會遇到麻煩,因為,通過如此嚴重地改變他的僱用條件(大概沒有充分的商業理由),法院可以認為我已經進行了建設性解僱。實際上,我解雇了他,即使他實際上並未被解僱。由於建設性解僱的性質等同於真正解僱,因此他現在有理由不當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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